開展2023年度建設市場專項整治
來源:上海貫馭 更新日期
2023-09-19 瀏覽: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建設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優化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本市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等建設市場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鞏固開放平等、競爭有序、誠實守信的建設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將于9月15日開始,包括招標投標、承發包和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管理三個方面。
專項整治方式和時間
本次專項整治分為企業自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整改落實四個階段,時間從9月15日至12月20日。
專項整治重點
(一)招標投標活動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1、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或獎項、取得非強制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投標人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
2、以戰略合作協議、招商引資協議、會議紀要、合作意向書、備忘錄等方式搞虛假招標、肢解發包,或通過虛構涉密項目、應急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
3、評標、定標規則向國有企業、本地企業、大型企業傾斜,排斥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地企業、中小企業;
4、投標企業通過受讓、租借或者掛靠資質投標;
5、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
6、評標專家或評標委員會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獨立評審施加不當影響,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
7、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8、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公布接收異議的聯系方式,未在限定期限內依法處理異議,未在異議期間暫停招投標活動;
9、招標人或有關服務機構不按照法律規定、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還投標保證金;
10、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1、其他影響招投標活動公正、公平的違規行為。
(二)承發包和建設程序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1、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開工前未取得中標通知書;
2、項目開工前,未依法完成施工圖審查或未取得施工許可證;
3、對涉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等修改的,未重新審查;
4、建設單位存在違法發包(支解工程)行為;
5、承包單位存在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存在轉包或違法分包行為;
6、勘察、設計、監理、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以及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與工程規模和承包內容不相適應;
7、注冊執業人員超出執業范圍從事執業活動;
8、施工、監理企業項目管理機構關鍵崗位人員配備以及到崗履職不符合規定;
9、對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的市場行為調查落實整改情況。
(三)勞務用工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1、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2、未落實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考勤數據未按時上傳;
3、建設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4、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未單列人工費,建設單位未按月足額撥付人工費;
5、總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及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6、總包單位未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未按約定發放績效工資。
專項整治安排
1、企業自查階段(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前)
各建設單位以及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勞務等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開展自查自改,并填寫《2023年度上海市建設市場專項整治企業自查情況表》,在區級檢查和市級抽查時作為備查資料。
各招標代理機構對其代理的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完成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標段(包括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設類的材料、設備招標),對照重點檢查內容進行自查,填寫《2023年度建設市場專項整治自查情況表(招標代理)》,在市級抽查時作為備查資料。
2、區級檢查階段(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5日前)
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按照每個區域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個的項目數量(轄區項目數量不足30個的,按實際數量),組織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的區級檢查,填寫《2023年度各區、特定地區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形成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報告,并于10月15日前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同時,各區建設管理委、各特定地區管委會要按照應減盡減、能統則統的原則,對監管區域內出臺的招投標制度、文件、細則等進行全面自查梳理,提出修訂、廢止計劃,填寫《2023年度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文件清理情況表(區級行政管理部門)》,并于10月15日前報送市招標投標辦。
3、市級抽查階段(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5日前)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組織4個綜合檢查組和1個專項檢查組開展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檢查抽查工作。綜合檢查組通過盲選方式產生抽查項目,直接赴各個區、特定地區工地現場,圍繞招標投標、承發包、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等方面開展綜合檢查,一般每個區域抽查項目不少于2個。專項檢查組將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完成招標的項目中,按照不少于10%的數量要求進行抽查,其中涉及招投標投訴、應急項目列為必查項目。
對存在問題的工程項目,檢查組將開具《工程項目整改通知單》,對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查組將向所屬監管部門開具《工程項目整治執法建議書》或者《工程項目整治關注函》。
4、整改落實階段(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20日前)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將對各個區政府、特定地區管委會通報本年度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總體情況。對開具的《工程項目整改通知單》中涉及的問題,由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督促有關項目整改落實,并在整改通知單下發之日起15日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對開具的《工程項目整治執法建議書》或《工程項目整治關注函》中涉及的問題,由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落實行政處罰或調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同時,本次市場整治檢查的行政處罰情況,將納入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對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的年度行政執法考核內容。
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督促相關企業和責任人落實問題整改,對查清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具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負責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和督促落實工作,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業務培訓。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市里的統一部署和安排,主動落實行業檢查、執法處置、問題整改、跟蹤反饋等各項工作,大力整頓各類建設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苗頭,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注重協同高效。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統一組織招標投標、承發包、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等相關領域專家,赴工程現場開展綜合性的區級檢查,避免各個條線單打獨斗而造成的重復檢查、多頭檢查。要嚴肅工作紀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細則精神,注重輕車簡從。
(三)形成閉環管理。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壓實企業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指定專職聯絡員負責跟進督辦,通過建立整改處罰臺賬、落實閉環銷項管理等舉措,確保發現的問題和違法違規的事項事事有整改、件件有回應,堅決杜絕“問題掛賬”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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